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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女童16楼坠亡物业仅愿赔1万 安全管理引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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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8-27 08: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3岁女童16楼坠亡物业仅愿赔1万 安全管理引反思近日,湖北孝昌县某小区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一名3岁女童小慧从16楼电梯走道意外坠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这起事件不仅让人们为小慧的离世感到惋惜,也引发了对小区安全管理和责任认定的思考。事发当天,小慧的母亲下楼扔垃圾,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仅十分钟间隙,小慧便独自跑到电梯走道寻找妈妈。由于该窗台距地面约90厘米,且未安装防护栏和限位装置,也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窗户下面还放置了一个约60厘米高的灭火器箱,小慧最终不幸坠楼身亡。小慧的父亲徐先生认为,开发商与设计单位在房屋设计中存在多项缺陷,物业公司也未尽到管理职责,这些因素共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他已将开发商、设计方、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共计518322.25元。在这起事件中,开发商和设计单位在房屋设计中存在明显缺陷,如楼梯间窗台高度过低、外平开窗未加装防护装置等,这些都违反了相关建筑安全标准。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等单位应当对建筑物的安全负责。因此,开发商和设计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为窗户加装限位器、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且灭火器箱随意摆放,这些管理上的疏忽也是导致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起事件也提醒广大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不要将年幼的孩子独自留在家中或其他危险场所。同时,小区物业和开发商也应加强安全管理,排查安全隐患,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的居住环境。希望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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