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中国多举措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控排工作

[复制链接]
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1-26 22: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多举措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控排,瞄准第三大温室气体
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300倍的“隐形气候杀手”,正成为我国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新目标。

生态环境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工作定下基调、明确方向。

这一举措不仅对开展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控排具有指导意义,也将对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产生积极影响。

01 隐形杀手:氧化亚氮的生态威胁
氧化亚氮(N₂O)是全球第三大温室气体,是重要的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其增温潜势约为二氧化碳的300倍,化学性质较为稳定,大气寿命在百年以上。

根据最新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数据,2021年我国氧化亚氮排放总量为210.2万吨,约占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4.3%,其中工业生产过程58.0万吨,占27.6%。

工业领域中的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等行业是氧化亚氮主要排放源之一,由于排放源相对集中、减排技术路线明确、控排成本较低,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

02 政策布局: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施
《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于2025年8月27日正式印发,明确提出了到2030年的控排目标。

方案确定,到2030年,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减排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排放管理能力明显加强。

届时,己二酸行业、硝酸行业、己内酰胺行业单位产品氧化亚氮排放量将持续下降,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此后,我国将逐步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管控力度。

03 六管齐下:控排任务全面覆盖
《方案》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构建了全面的氧化亚氮控排体系。

推动氧化亚氮减排是核心任务,要求推动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生产企业通过使用治理设备、加装催化剂等方式减少排放,并鼓励对氧化亚氮尾气进行回收提纯。

完善配套政策方面,将研究利用资金渠道支持建设氧化亚氮回收提纯和减排装置,并利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等市场机制鼓励减排。

技术创新任务强调持续开展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支持相关技术申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推动成立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控排产学研联盟。

此外,方案还部署了协同管控、监测报告核查体系建设以及国际交流与合作等任务,全方位提升控排能力。

04 实践探索:企业技术突破填补空白
在政策指引下,中国企业已经在氧化亚氮控排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重庆华峰化工作为全球最大的己二酸生产企业,与上海华峰研究院展开联合攻关,最终掌握了氧化亚氮低温催化分解消除技术,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

这项技术对氧化亚氮的分解率最高可达99%,单套装置每年可减排氧化亚氮4.62万吨,相当于减排1376万吨的二氧化碳当量。

此前,氧化亚氮催化分解技术掌握在两家外企手中,技术转让费十分高昂。华峰化工的自主研发打破了国外垄断,其催化剂成本更具优势。

05 联盟成立:产学研合力推动控排
2025年11月26日,“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控排产学研联盟”在北京正式成立,进一步凝聚了产学研用各方力量。

联盟将协同攻关工业氧化亚氮核心减排技术,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统一的工业氧化亚氮监测标准体系。

这一联盟由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化工节能技术协会等共同发起,下一步将加快研究制定工业氧化亚氮排放监测标准,推动产学研协同攻关。

06 多重效益:气候、环境与经济共赢
开展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控排工作将产生多方面的积极影响。

一是有力减缓气候变化。如能在全球范围实现高情景减排,仅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每年就有1.1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减排潜力。

二是协同控制污染物。在工业领域,氧化亚氮与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大气污染物同源,控排过程产生的高温热能和高压蒸汽还可回收利用。

三是展现负责任大国担当。我国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产能占全球总产能一半以上,有效控排是对国际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更是我国履行大国责任的具体体现。

随着《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落地实施,中国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工作进入新阶段。

通过聚焦关键行业、创新政策工具、强化技术支撑,中国正为全球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wcsmimg_b80653a6c3af4726bc02f644b85c07f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QQ|周边二手车|手机版|标签|新闻魔笔科技XinWen.MoBi - 海量语音新闻! ( 粤ICP备2024355322号-1|粤公网安备44090202001230号 )

GMT+8, 2025-12-15 04:06 , Processed in 0.092264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