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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进一步完善小餐饮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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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12-6 06: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小餐饮发展注入新活力:辽宁省新版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为适应餐饮服务领域的新形势、新业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修订公布了《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旨在推动小餐饮经营许可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便捷市场主体准入,同时严守食品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 政策修订背景与核心思路
此次《办法》的修订,是对2017年试行版本的重要更新。近年来,随着餐饮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特别是网络外卖、无堂食经营等形式的普及,原有的管理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国家层面也修订了相关规章,出台了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新《办法》的修订遵循了“宽进严管、优化服务”的核心思路,一方面,通过简化材料、压缩时限为经营者减负松绑,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通过明确监管职责和重点领域规范,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现放管结合。

二、 政策主要内容与创新亮点
本次修订涉及市场准入、业态管理和监管流程等多个方面,具体变化可归纳为下表:

维度        主要变化内容        政策要点与解读
准入准营        申请材料简化        1. 不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审批人员通过内部系统进行网上核验。
2. 不再要求提交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仅需提供制度清单即可。
办理时限压缩        1. 将审批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内。
2. 审批通过后,发放许可证的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业态管理        放宽场所限制        取消对小餐饮就餐场所的具体要求,为新业态经营(如纯外卖厨房、移动餐饮车等)提供了明确的许可依据。
规范经营项目        1. 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无需在许可证上单独标注,增加此业务也无需另行备案,实现“准入即准营”。
2. 严格禁止经营冷加工糕点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等高风险食品项目。
3. 对校外托管机构、无堂食外卖、冷荤类食品制售等业态,要求在许可证上进行特别标注,实施重点监管。
监管与服务        流程清晰明确        对许可证的新办、变更、延续与注销等全流程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办理路径一目了然。
监管职责落实        明确划分了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三、 政策影响与未来展望
新《办法》的实施将对辽宁省餐饮市场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对经营主体:释放活力,降低成本。简政放权的举措将显著降低小餐饮创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尤其利好小微创业者和新兴的线上餐饮经营者,有助于激发大众创业热情。

对监管体系:精准高效,风险可控。该政策标志着监管模式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通过网上核验和信息标注,监管资源得以更精准地投向校外托管机构、外卖厨房等重点领域和高风险环节,提升了监管效能。

对行业生态:鼓励创新,优化结构。取消就餐场所限制为餐饮商业模式创新提供了制度土壤。同时,禁止高风险项目和强化重点监管,将引导行业向更加安全、规范的方向发展,优化整体产业结构。

据了解,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一步将围绕《办法》的落实开展培训和调研工作,不断完善配套制度,以法治化手段持续提升餐饮服务监管水平。新政的推出,是辽宁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有望为辽宁的消费市场和民生经济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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